清代如何对犯人执行死刑?

发布时间:2018-05-03 来源:国内 点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 > 清代如何对犯人执行死刑?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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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元之柴市口,明之西四牌楼,抑或清之菜市口,皆属老北京的交通要道。在闹市区行刑问斩,便于示众。那么,清代在菜市t口是怎样给犯人执行死刑的呢?

中国古代死刑的执行,实行的 是公开的原则,除特别的人犯和妇 女之外,一般都押往市曹处决。在 元、明、清的北京,也是在闹市执 行。元代是在柴市口(今北京市东 城区的交道口),明代是在西四牌 楼(今北京市西城区西四),清代 是在菜市口(今北京市宣武区),

都属于当时北京的交通要道和热闹 所在。

清朝修建铁路之前,外省人士进京主要有两条路:京杭运河沿线 诸省人士经运河,过通州进京;京汉路沿线、西部诸省人士过卢沟桥, 由广安门进京,后者占外地进京人员的七八成。进了广安门,迎面就 是菜市口,此地自然客栈会馆云集,商铺茶楼林立。“宣武门外大街南 行近菜市口,有财神会馆;少东铁门有文昌会馆,皆为宴集之所,西 城命酒征歌者,多在此,皆戏园也。”(杨懋建《京尘杂录》)

在不同的前人眼中,身兼法场与闹市二职的菜市口也有不同的风 貌,这里曾有腥风,更有血雨!

每年交秋,大理寺、都察院、刑部与九卿共同对犯人会审,冬至前处斩,这叫“秋决”或“出大差”。处斩前夜,狱吏要对犯人说: “您大喜啦,官司今天完啦!”狱吏同时还给犯人送“辞阳饭”:酱肘子 一包,大饼一斤。行刑当日,行刑的仪仗鸣锣开道。衙役在犯人两侧, 监斩官压阵。犯人被押出宣武门(顺承门),过断头(魂)桥,经迷 市,送往菜市口法场,处决犯人众多之时,由东向西排列,刽子手执 刀由东向西顺序斩决。

在临刑时,有身份使上“送行”银子的,刽子手会叫一声:爷! 我伺候你走,也是吃哪碗饭办哪桩差,您放心走好。刽子手上的劲掌 握得非常准,断头不掉头,以便于其家人抬尸,缝上头落个整尸下葬。 要是碰上没地位没使银子的,提刀斩首抬脚蹬尸,一句客气话都没有。

每逢此时,百姓踏着满街的土尘,后拥前呼,看一般刑事犯,看 “死于谏”的官吏,看上层斗争的败者,看维新派人士,看义和团“拳 匪”被斩首示众。犯人就斩后,血迹随之被黄土遮盖。

菜市口的寸寸土地,都曾被鲜血所浸染。

杨典浩有一本《庚子大事记》记载:1900年的菜市口法场是非常 的繁忙,教民、西化人士、白莲教徒、义和团、主和派、主战派,各 色人等都在菜市口掉了脑袋。其中一天,竟然杀死男女老幼78个,使 得菜市口 “市口两旁铺户门外,无首之尸堆满……大半皆乡间愚民, 临刑时呼儿唤女,觅子寻妻,嚎痛之声,惨不忍言”。

清末翰林院编修许承尧的《过菜市口诗》说:“薄暮过西市,踽踏 涕泪归,市人竟言笑,谁知我心悲?此地复何地?头颅古累累。碧血 泌人土,腥气生伊蹶……”

但是,“刑人于市”是旧时统治者的法宝,意图用血淋淋的场景, 来震慑“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百姓,以此维护政权的稳固。 1911年,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仿照西方近代刑法体例、原则制定的刑法 典《大清新刑律》的出台后,斩首基本结束,这也表示“刑人于市” 这种执法思维在法律意义上已经终结。同年,清朝宣布结束,当年行 刑所用鬼头刀五柄、凌迟分尸刀十柄,作为文物存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记载着旧时血腥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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