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真的是包青天吗

发布时间:2018-04-30 来源:事件 点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事件 > 包拯真的是包青天吗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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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民间又称包公、包龙图、包青天,传说他生下来 面貌丑陋,脸特别黑(京剧传统剧目中包拯都勾黑脸,成了 一种专门的脚色行当,叫“黑头”),父亲不想要他,被他的 长嫂要去抚养。长大后,他读书赴考,得中状元。先是担 任定远县的知县,因其秉公断案,升为开封府尹。包拯是 传说中的破案专家,无论什么案子,只要到了包拯那里,一

定是手到案破。包拯不仅 破人间的案子,连阴曹地府 也要他去破案,所谓“日审 阳间,夜审阴间”。在中国 小说和戏曲中,有很多包拯 断案的故事,像《三现身包 龙图断案》《包龙图陈州粜 米》《包龙图曹国舅公案传》《包龙图公案断歪乌盆传》《包龙图断白虎精传》等等。在《三侠五义》中,包拯虽说算 不上一号人物,但也是重要角色。那么,包拯究竟是个怎 样的人物?他到底有多神奇呢?

包拯,字希仁,出生于北宋真宗咸平二年(公元999 年),庐州合肥(今安徽)人。宋仁宗天圣年间进士。父亲 名令仪,号肃之,进士及第,官至刑部侍郎。包拯初举进士 的时候,曾授建昌知县,因父母俱老,一直没有到任视职。 直到几年后,双亲都过世了,包拯守孝完毕,才到扬州天长 县当了知县。这段史实说明,包拯是与其父母生活在一起 的,并无为父母遗弃的事。

包拯出名是在他任开封府尹的时候,直到现在,人们 习惯地把幵封府叫做包府。其实包拯在北宋担任过许多 官职,地方官如端州、瀛州、扬州、庐州、池州、江宁等地的 知府,京官如检察御史、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和枢密 副使等等。宋仁宗嘉祐七年(公元1062年),他病逝于枢 密副使任上,死后追授礼部尚书。

包拯的最大特点是廉洁刚正和善于断案。

《宋史•包拯传》记载了包拯“不带一砚归”的事迹。 包拯在宋仁宗康定元年(1040年)由扬州长天县令调任端 州(今广东肇庆)知府,这是他首次担任知府级官职。端州 出产优质砚台,时称“端砚”,官吏往来,人们时常用它做人 情。包拯在端州为官三年,为当地百姓做了不少好事,临 走时两袖清风,不带一砚归。民间传说:包拯船行到端州 之外的羚羊峡,水面忽然波翻浪涌,包拯情知一定有蹊跷。 一个跟班跪下说刚才有人送了一方砚,我忘了禀报。”说罢,拿出一方用黄色绫缎包裹着精致砚台,包拯随手把砚 台抛进了江中。江风把黄绫吹散开来,端砚沉没之处,浮 起一块沙洲,人称“砚洲”;那块黄绫则变成了砚洲的金色 沙滩,人称“黄布滩”。传说当然只是传说而已,但透过这 则传说,我们不难看到包拯的高风亮节给当地百姓留下的 深刻印象。

包拯任开封府知府的时候,大开正门,让老百姓诉冤。 一般的民事纠纷,听完当事人双方的陈述,他当堂就能判 断出是非曲直。若是遇到疑难的案子,他一定会多方侦 察,务必要查个水落石出。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他铁面无 私,一介不取,一视同仁,在老百姓当中有很高的威望。有 关包拯的故事中经常会讲包拯遇到一些大有“来头”的人 物,比如《铡美案》中的驸马陈世美,《包龙图曹国舅公案 传》中的曹国舅,就是依据了历史上包拯的这一特点,同时 也表达了百姓们渴望看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局面 的心情。东北的吉剧中还有一个《包公赔情》的戏,说包公 的侄子包勉贪赃枉法,包拯大义灭亲,将他斩首,然后去向 抚养他长大的嫂嫂赔情。这表明,百姓多么渴望一个执法 无私的清官——哪怕嫂嫂于己有恩,哪怕是嫡亲的侄子, 只要犯了法,照样严惩不贷。

另外还有很多故事则是根据包拯善于断案的特点敷 衍出来的,这样的故事有五六十个之多。所以有人说,包 拯这个形象已经成了箭垛,各种各样的箭矢都可以射在这 上面。也就是说,各种破案故事的主角都可以是包公。

包拯的破案能力在传说中被渐渐神化,于是,不仅人受了冤屈要到包拯处去控告,连鬼也要到包拯那儿去鸣冤 叫屈。比如,《三现身包龙图断案》、《包龙图公案断歪乌盆 传》,都是讲的这种故事。从表面上看,这好像有迷信的成 分,实际上,那还是老百姓在有冤无处申的情况下所表现 出来热切的希望,希望包拯能替他们伸张正义。因为包拯 能替人申冤报仇,所以冤鬼也都找上门来。可能就是从这 些冤鬼故事出发,逐渐演变为传说中的包拯死后在阴间断 案,所谓“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再进一步想象为他活着 的时候就“日审阳间,夜审阴间”。

总之,包拯是一面镜子,它照出了官场的黑暗、百姓的 无奈,照出了人们对刚正不阿的清官的希望。换句话说, 包拯巳经成了正义和智慧的象征,和真实的历史人物已经 相去很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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