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赋役方面唐德宗和宋神宗实施的新制度分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04-27 来源:八卦 点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八卦 > 在赋役方面唐德宗和宋神宗实施的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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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改革赋役制度,1069年宋神宗接受王安石主张实行新的赋役制度。在赋役方面他们实施的新制度分别是什么?(6分)具体内容分别是什么?(4分)它们存在怎样的共同的积极作用?(4分)

唐德宗实行两税法(2分),宋神宗推行方田均税法和募役法。(4分)

两税法规定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2分)募役法规定政府向应服役而不愿服役的人户,收取免役钱,雇人服役,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出钱。方田均税法指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照每户占有土地的多少和肥瘠收取赋税,官僚、地主不得例外。(2分)

共同作用:扩大了税源,利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规定官僚、地主都要交税,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利于发展农业生产。(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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