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服刑地点]成都爆炸案服刑罪犯病亡 罪有应得何必过分解读

发布时间:2018-08-18 来源:国家之最 点击: 当前位置:首页 > 世界之最 > 国家之最 > [罪犯服刑地点]成都爆炸案服刑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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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语有云,因果报应。因为犯罪被判入狱服刑,本是罪犯获得的应有惩罚。然而有些刑期长的罪犯往往因为疾病爆发死在监狱里面,这种自然死亡看上去没有什么不妥。日前,藏传佛教僧人丹增德勒在狱中服刑期间病亡一事,引发外媒的关注和过度解读,他们纷纷将矛头对准中国,指责中国是一个没有人权的国家。那么,僧人丹增德勒服刑病亡一事真的是中国的过错?

成都爆炸案服刑罪犯病亡 罪有应得何必过分解读

成都爆炸案服刑罪犯病亡

据了解,丹增德勒因伙同另一名罪犯制造2002年四川成都天府广场爆炸案而被判处死缓,从那时起一直在狱中服刑。他虽有藏传佛教僧人的身份,但他的犯罪事实十分清楚,对他的制裁与宗教无关,而是任何重犯都必须接受的依法严惩。

事实上,长刑期囚犯服刑病亡的事件在全世界都有发生,中国不是特例。至于国外媒体关于“中国破坏人权”“中国没有人权自由”等一系列针对中国的说法,完全是将丹增德勒服刑病亡一事推上了人权高度,明显是被过分解读,中国完全可以不用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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