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案获刑]销售假药微商获刑 减肥药不仅没用还是毒药

发布时间:2018-10-20 来源:枪械 点击: 当前位置:首页 > 军事 > 枪械 > [假药案获刑]销售假药微商获刑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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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一直是活跃在朋友圈内的一颗毒瘤,每天早上一看十条动态有八九条都微商的广告。而且大多还是假冒伪劣的产品,变相的网络传销。近日,一对卖假药的微商夫妻被抓获刑的消息流出实在的大快人心。微商销售是的东西绝对不要去买,这对卖假药获刑的微商夫妻就连自己也不知卖的什么药。

销售假药微商获刑 减肥药不仅没用还是毒药

销售假药微商被抓获刑

据了解,这对微商夫妻在网上售卖的假药非但是没有生产日期、厂家、批号的三无产品而且连包装都是乱装的,连原来的都不知道是个什么药,以每颗一毛九的价格买入后在自己转手重新包装成上百元的减肥销售在网上销售。而且还在网上发展了下家帮忙销售。而就是这样的打着减肥药的名号不明药物却也能让这对微商夫妻获利达到了近百万元。这些消费者真是有够令人无语的。

销售假药微商获刑 减肥药不仅没用还是毒药

减肥药正体卖家自己都不知道

爱美、希望自己能有个好身材这是不少都有女性的共同心理,因此减肥药什么的也是常年销量异常火爆的热门商品。而这一对微商夫妻卖的假药非但没有丝毫能减肥的作用,里面还含有可以损害服用者的心脑血管的物质。微商这样没有丝毫保障的销售平台像这样的黑幕肯定是不止这家而已。买药还是要到正规定的药店购买。

女人都希望自己身材好,因此很多人乐于从网上购买减肥药品,然而就有不法分子利用女性减肥心理制造、贩卖假药,这类人就应到依法受到法律严惩。24日,记者从浙江湖州安吉法院获悉,当地一对夫妻通过网上销售平台廉价购入含有违禁成分的“减肥胶囊”并冠以“中药减肥丸”在微信、微博上销售并发展下线,短短5个月就非法获利约100万元。今日,浙江湖州安吉县首例“微商”涉罪案一审宣判,10名利用微信、微博宣传销售“中药减肥丸”的“微商”,被安吉法院以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至拘役4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200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并对其中判处缓刑的8名被告人发出“禁止令”,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药品生产、销售等相关活动。

销售假药微商获刑 减肥药不仅没用还是毒药(2)

减肥药不仅没用还是毒药

2014年3月至8月间,被告人朱某、刘某夫妇以每粒0.19元的价格,购买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批准文号的“三无”散装“减肥”胶囊60万粒,自行按照30粒/包进行包装,并贴上“中药减肥丸”标签、用法、注意事项等字样,通过微信、微博进行广告宣传,并以2包1个疗程,每合140元至320元不等的价格,向下家被告人刘某等不特定人员销售,并且招收下级代理商,共计销售约55万粒,销售金额约120万元,非法获利约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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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微商获利近百万 

下家被告人刘某等人购得上述“中药减肥丸”后,为赚取差价牟利,同样通过微信、微博描述已经亲身体验具有减肥疗效的方式,继续向不特定人员进行广告宣传,同时招收下级代理进行加价销售,其中被告人刘某共计销售20余万元,非法获利6万余元;被告人周某等6人销售4万元至3000元不等,非法获利1万元至1000元不等。案发后,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对查扣的“中药减肥丸”进行抽样检测,上述“中药减肥丸”中含有国家规定的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对人心脑血管有损害作用。安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对上述“中药减肥丸”作出属于假药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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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微商获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刘某等人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均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庭审中,10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积极退缴全部或部分违法所得。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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