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小偷致死被起诉]追小偷致死被起诉 男子行为过失罪不至此网友谩骂没天理

发布时间:2019-02-28 来源:事件 点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事件 > [追小偷致死被起诉]追小偷致死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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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名好心人追小偷致死被起诉引起群众的不满,事件发生的时候,好心人黄先生见到一名小偷,便一路追赶,当时正值下雨天路面非常的滑,追到很长的一段路程后,黄先生迅速赶上小偷,一把抓住小偷,拉着他的衣服,但是小偷拼命甩开,一不小心导致跌倒砸地上,小偷送往医院被宣告死亡,当地的司法机关一口咬定,是黄先生的行为有过失导致他人死亡。

追小偷致死被起诉 男子行为过失罪不至此网友谩骂没天理

追小偷致死被起诉

黄先生追小偷致死被起诉的事件传到网上,引起网友的强烈不满,让“好人难做”这个词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网友认为难道见到小偷还要容忍他的这种行为,让他继续作恶吗?在湿漉漉的路面上,难道还要说“先生,要慢走?”这样会使得社会上见义勇为的人变得更加少的。追小偷致死单凭警方的道义就可以定罪一个人的话,这未免有点太不靠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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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小偷致死被起诉

对于是否起诉黄先生,不仅靠警方的一面之词,这虽然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是相关的司法部门应该还原事件的真相,而不是让某些人对此行为只对其进行主观的猜测,而忽略了可客观的事实,致使贴上粗暴的标签,让市民围观,更多的是因此得出“好人难做”的结论。所以法院对此一定做出合法公道的裁判给受害人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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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小偷致死被起诉

发现小偷后穷追不舍,致小偷摔倒在地死亡。近日,黄某华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移送漳浦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黄某华应当预见到雨天路滑追赶小偷并拉扯可能造成摔倒受伤的结果,其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报道一出,网上可谓沸反盈天、怨骂声一片。“难道以后见了小偷要轻声细语地说一声:小心地滑,您慢走?”很多网友认为这样的司法行为只会寒了见义勇为者之心。

首先,新闻中只用一句话交代事件过程,“黄某华追了一段路后伸手抓住小偷的衣袖,小偷用力甩手后挣脱掉,由于身体失去平衡摔倒在地,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中并无细节表述。另外一句话表述道:“检察机关认为,黄某华应当预见到……其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至于在法律卷宗里怎样描述“过失”,缺少法律事实上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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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当事人被检察院审查起诉,并不是法官确定性的判决,从“追小偷”到“被起诉”之间所谓的因果逻辑,都只是基于文字的想象与推演;如果当事人有法律上的“过失”,通过被起诉在法庭上还原真相,这本身就是一个司法要走的“过程”,难道未经侦办、甄别和法律量衡,警方单方面就凭借粗陋的“道义”,让涉嫌其中的所有问题都“一风吹”?

对于这则报道,更像是一个案件的局部,拿出来贴上标签被粗暴围观,让大家得出“好人难做”的结论,我们不能以主观猜测代替客观事实。认为,此事不该止步于糊里糊涂地骂,当地检察部门应该公布整体的认定卷宗,媒体报道应该严谨地说清楚关于“过失”的详细认定,法律界人士也应该认真地依据法理参与讨论。如果真的只是如新闻报道中陈述的那么“简单”,法院应该及时地做出严谨判决,给所有心怀正义者一个温暖的交代。

任何一次判决都会影响一条法治河流的清浊。当地司法机关应该意识到,这起案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正在成为社会关于善良正义与司法理性的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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