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次建交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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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第一次建交高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次建交高潮 在1949年10月3日至1955年8月1 日,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I 在天安门城楼t:向全世界宣告广”凡愿I 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 等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 与之建立外交关系各社会主义国家 对新中国采取明确的热情支持态度。

苏联是第一个承认新中国并与之互派 大使的国家。10月2日,苏联政府宣 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断绝与国 民党广州政府的外交关系.继苏联之 后,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匈牙利,朝 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捷克斯洛伐 克、波兰、蒙古、阿尔巴尼亚、越南 民主共和国和民主德国相继承认新中 国并互派大使。中国与南斯拉夫于 1955年1月建交。中国政府决定不经 谈判即与社会主义国家建交和发展友 好合作关系,当时对巩固新中国,恢 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从1949年底到1950年初,缅甸、 印度、巴基斯坦、锡兰、阿富汗等国 先后承认中国. 1950年1月到3月, 英国、挪威、丹麦、芬兰、瑞典、瑞 ±、荷兰相继承认中国.新中国在处 理与非社会主义国家建交问题上,采 取既积极又严肃的态度,根据各国情 况采甩不同方式处理(多数经过谈判 后建交,坚持对方必须与国民党集团 断交这表明中国捍卫自己的独立主 权和尊严的决心以及和不同社会制度 的国家和平共处、友好合作的愿望,显 示了新中国外交的高度原则性和灵活 性结合的特色。在1949年10月3日到年8月1日的第一次建交高 潮中,共有22个国家与中国建立了外 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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