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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地
1.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 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 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 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 分类及适用范围
1. 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员行为)
2. 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 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 奖惩原则
1. 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 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 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 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 奖惩项目设置(一)
1. 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 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经济处罚:罚款等。
3. 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四、奖惩项目设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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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2. 功过相抵: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五、惩罚措施 (一)、行为规范类:
1. 着装仪表:
共 6 页
4.
5.
(二)、管理操作类
1. 培训会议管理
六、奖励措施
七、奖惩执行和申诉
1、 奖惩由提案人或相关部门填写《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位》
2、 《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位》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上报资料审核,按相关责权
审批后执行,其中经济奖励和处罚结果交于财务部,由财务部在本月工资中予以执行。
3、 在奖惩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对奖惩结果感到不满意可向总经理进行
申诉。
公司奖惩制度2017-08-14 8:31 | #2楼
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
1、 为了规范公司在职员工的工作行为,切实保障公司的正常规范运作,明确公司对各
类功过行为的处理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职员(含兼职)。
第二条、奖惩原则
公司推行奖惩制度,有效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 则对员工加以规范化的管理。
第三条、工作原则
1、以事实为依据,以书面材料为基础,以客观调查为主要工作方法。
2、以制度为准绳,依法办事,客观公正。
3、互相监督,奖惩相宜,充分发挥各级干部的管理功效。
4、逐级审批,保障效率和公平,保障公司与员工利益的平衡。
5、认真维护制度的严肃性,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四条、奖励条例
公司本着以精神奖励、工作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提倡积极、上进、好学、见义勇为、奉公守法、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精神风貌。
1、精神奖励主要采取颁发奖状、证书、记功、通报嘉奖、表扬、表彰等形式;
2、物质奖励主要通过奖金的形式,其中奖金可分为工资奖励和工资外奖励两种。工资奖励指的是公司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的情况下,个人所得薪资的多少根据员工工作的效益而核发的;工资外奖励是根据员工的优秀表现情况,公司以现金形式奖励给员工,以起到表扬个人、鼓励先进、倡导全体员工学习的目的。
3、工作鼓励有以下几种方式:
1) 对具有发展潜能、绩效优异的员工予以晋升职务或薪资;
2) 调整员工的工作安排,使员工的工作与专长相结合,或安排员工进行轮岗学习,使员工在多岗位得到锻炼和学习,培养和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3)采取加大工作任务或扩大工作职责的方法,以提高员工的工作业绩,使其充分感受到公司对他的重视;
4)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根据不同时期的激励要求及目的,安排组织员工参观学习考察、组织员工旅游等奖励形式。
4.1 奖励方式
4.1.1通报表扬
根据相关规定,在店内对员工的良好表现进行会议或书面通报表扬。
4.1.2 物质奖励
通常以现金形式为主要物质奖励形式,一般在当月工资中计算发放。
4.1.3 特别调薪
通常对于长期表现优异者,结合其工资标准,经批准给予特别调薪。
4.2 奖励内容及办法
4.2.1 拾遗上交(拾金不昧)。
4.2.1.1 折算金额约在200元以下的,以通报表扬;
4.2.1.2 折算金额约在200元以上的,视情况予以奖励。
4.2.2 主动揭发公司内不良行为的,视具体情况及挽回损失的程度予以奖励,奖励额度按实际
处理结果的赔偿金额的5%-20%予以发放;
4.2.3 制止和举报违法行为的,视具体情况及挽回损失程度予以奖励,奖励额度按实际处理结
果的赔偿金额的5%-20%予以发放;
4.2.4 挽回公司损失的,视具体情况及挽回损失程度予以奖励,奖励额度按实际处理结果的赔
偿金额的5%-20%予以发放;
4.2.5 维护顾客或公司利益,见义勇为的,视具体情况及挽回损失程度予以奖励;
4.2.6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
4.2.7 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指标任务或业绩显著的;按公司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或参照
相关奖励措施执行。
4.2.8 节约开支,成效较为显著的;按考核的有关规定,或参照相关奖励措施执行。
4.2.9 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收到一定成效的;视收效情况,给予通报表扬或一定的奖励。
第五条、处罚条例
处罚、惩戒是为了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规或失职行为,从而维护工作秩序和保障公司制度的实施,达到规范公司管理,促进公司发展的目的;所以管理人员应该遵循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5.1 处罚的原则
执行处罚时必须遵循如下原则:
1)纪律处分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和清晰的证据;
2)处分的轻重与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尺度得当;
3)保证员工对纪律处分的上诉权。
5.2 过失的类别
A类过失:应处每次5元至50元的扣罚,同时可视情况给以口头警告或备忘录;经管理人员指出仍不改正的,可适当加重处罚力度或按B类过失处理;态度恶劣的,可按C类过失处理,造成公司或他人损失的,要如数赔偿。
1)、违反公司仪容仪表规定。
2)、负责的工作区域卫生情况差或乱堆放杂物。
3)、上班时聊天、嬉戏、看报纸、打私人电话、吃零食、打瞌睡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上班时无故离岗。
5)、不执行工作规定或规程。
6)、对顾客的咨询不理不睬或服务态度不佳。
7)、处理客诉事件不当,或引起顾客更大投诉。
8)、未按规定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
9)、不服从管理人员工作安排和工作指令。
10)、私自换班、调班、调休。
11)、顶撞公司管理人员。
12)、不按通知或规定出席会议。
13)、在非公司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餐、抽烟,或未经上级允许,将食品或饮料带入工作场所。
14)、未做好班次交接就离岗下班。
15)、违反公司其它相关规章制度。
B类过失:应处以备忘录、书面警告及每次50元至100元的扣罚,经管理人员指出仍不改正的,可适当加重处罚力度,态度恶劣的,可按C类过失处理;屡教不改的,可同时处以降职降薪处分,造成公司或他人损失的,要如数赔偿。
1)、故意损坏公司物品或商品,故意损坏顾客、员工的财产;除照价赔偿外,并追究有关人
员的责任。
2)、未经允许,擅自将公司资源用作私人用途。
3)、非工作需要出借工作证。
4)、违反公司操作规程,影响正常营业或管理运作。
5)、未经上级同意擅自安排外人进入仓库或办公区;
6)、未经允许,私自动用公司机器设备及材料;
7)、无证驾驶公司机动车辆;
8)、擅配或私配公司的各种钥匙,未造成损失;
9)、故意制造谣言,中伤他人,搬弄事非。
10)、对工作问题隐而不报或不配合上司、有关人员调查,提供虚假证明或供词。
11)、故意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的合法管理。
12)、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
13)、违反公司其它相应规章制度。
C类过失:应处以书面警告、调职、降职降薪及每次100元至250元扣罚,态度特别恶劣、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必要时可作违纪辞退处理,造成公司或他人损失的,要如数赔偿。
1)、不服从公司的合理安排。
2)、违反公司安全条例或从事危害安全的活动。
3)、故意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的合法管理造成的C类过失。
4)、隐瞒事实、知情不报,导致公司损失的。
5)、由于工作过失造成顾客重大投诉,影响公司形象和声誉。
6)、弄虚作假,欺骗上司和公司。
7)、拉帮结派,对抗管理,造成较大管理问题。
8)、私签考勤卡,实际未出勤而打上班卡。
9)、利用职权牟取私利。
10)、私挪公-款,数额不大的。
11)、出借工作证造成的C类过失。
12)、伪造或涂改公司的报告或记录。
13)、未经公司书面允许,擅取公司财务记录或其它物品。
14)、向同事鼓吹任何政治理论或使用侮辱语言。
15)、试图强迫同事加入任何组织或社团。
16)、未经主管人员批准为其他机构、公司或私人工作。
17)、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工作。
18)、违反操作流程,造成公司较大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
19)、督导不力,导致公司重大经营损失。
20)、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
21) 违反公司其它相应规章制度。
D类过失:应处120分的扣罚,并作违纪辞退(旷工除名)处理,在全公司内通报,此后公司不再录用;造成公司或他人损失的,要如数赔偿,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虚假个人资料或担保人资料。
2)、拒不执行工作安排,不按规定时间到新岗位报到。
3)、篡改考勤记录。
4)、连续旷工时间达到三天,一年累计达到七天。
5)、伪造或涂改公司的资料报告或记录造成的D类过失。
6)、故意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的合理管理造成的D类过失。
7)、向同事鼓吹任何政治理论或使用侮辱语言造成的D类过失。
8)、未经公司书面允许,擅取公司财务记录或其它物品造成的D类过失。
9)、故意销售过期变质商品,引起顾客投诉。
10)、与顾客发生争执、甚至辱骂顾客。
11)、在门店内与其他员工争吵、拉扯、斗殴,严重影响公司形象。
12)、由于个人行为,导致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
13)、有意破坏公司财产,情节比较恶劣的。
14)、故意从事一些对公司及其他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有威胁的活动。
15)、违反操作规定和安全条例,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浪费公司资源。
16)、违反公司安全条例或从事危害安全活动造成的D类过失。
17)、有盗窃商品或现金、偷吃行为或协助他人偷窃的行为。
18)、擅自改变商品售价或商品重量、数量,企图从中渔利(一律按盗窃处理)。
19)、发生偷盗行为,并视偷盗情况予以赔偿,扣罚当月全部工资。
20)、拾遗不交。
21)、行贿、索贿及违规收受供应商、合作伙伴馈赠。
22)、接受贿赂造成的D类过失。
23)、故意泄露公司经营机密,并从中牟取私利。
24)、泄露公司经营机密或经营情报资料,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25)、未经主管人员批准为其他机构、公司或私人工作造成的D类过失。
26)、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工作造成的D类过失。
27)、故意损害公司的名誉和形象,且证据确凿。
28)、干扰公司的财务工作造成的D类过失。
29)、私挪公-款,数额较大的。
30)、因管理不善造成的D类过失。
31)、参与黄赌毒,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他人利
益。
32)、违反公司其它相应规章制度。
5.3 处罚办法
5.3.1 备忘录
1) 员工有A类过失行为,且不属初犯但态度诚恳、知错即改的 ,管理者可视具体情况
开具备忘录,计入个人档案,发书面通知,并进行相应处罚。
2) 管理者依据实际情况及管理经验,确定采用何种处理办法,以便更好达到教育与督促
的目的。
3)三份备忘录作一份警告书计算。
5.3.2 书面警告
1) 员工有B、C类违纪行为,管理者应以《警告书》为书面单据,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
恰当的处理。
2) 所有书面警告均计入员工个人档案,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5.3.3 通报(批评)
1) 员工有C、D类过失行为,或违纪行为具有较大的负面影响,根据具体情况及授权,
可由办公室对违纪人给予通报批评。
2) 通报表扬及批评均记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评优/年终奖计算的依据之一。
5.3.4 赔偿
由于员工个人原因导致公司财产损坏或损失的,由其本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作。具体处
理原则如下:
1) 损坏低价值物品或商品的,照价赔偿。
2) 由于工作失职,造成商品失窃或顾客信用卡被盗用,金额特别巨大的,视具体情况由
当事人予以赔偿。
3) 利用公司资源擅自处理私事,有关费用应由当事人全部赔偿。
5.3.5 扣罚(经济处罚)
员工有行为过失的,管理者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一般采用扣款的形式。
5.3.6 调职调部门
员工有行为过失的,由于屡次违反或情节严重或负面影响较大等,不再适宜留用现职或留在现部门/门店。可建议给予调职或调场处理。
5.3.7 降职降薪
员工有行为过失的,由于履次违反或情节严重或负面影响较大等,且不再适宜担任原职务或享受原薪酬,可建议给予降职降薪处理。
5.3.8 留职察看
员工有C或D类过失行为,或屡次有A、B类过失行为,由于本人认错态度较好,或者对公司有一定的贡献,暂不予以辞退,可建议给予留职察看处理,察看期一般为三个月到十二个月,察看期内仍有违纪行为的,则应予以违纪辞退处理。
5.3.9 辞退
A 辞退
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但未达到违纪辞退条件的,或正式任用后不能胜任岗
位工作要求的,由于公司决定不再予以雇用,按“辞退”处理。
B 劝退
即经公司与员工本人协商,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互不追究有关补赔偿或其他责任。
C 违纪辞退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其行为属于C、D类过失行为,即达到违纪辞退条件,并通报。
D 停职停薪
员工犯严重错误或屡次犯错误者,给予停薪停职处分。具体规定如下:
1) 员工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犯同样过失而遭严重警告;
2) 在事件调查中:
经公司人事审批程序批准后执行;事件调查完成后视调查情况再确认是否予以补发其薪资和恢复其原岗位工作。
E 其他
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公司可作辞退处理,无需提前通知,也不作任何补偿,对于属违纪行为的,公司按上述规定同时作扣罚处理;造成公司或他人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2) 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
3) 有一次上述C或D类过失行为;
4) 在职期间,被开具警告书两次。
5.4 处罚程序
A 授权
直接管理者、上级部门或有相关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经公司授权的管理人员有处罚权及奖惩建议权。
处罚中如涉及书面警告、调职调岗、降职降薪的应报公司相关领导批准。
5.5 员工申诉程序
职员如对纪律处分感到不满,可向上级申诉。
经与上级面谈后仍不满意者,可向公司办公室提出书面请求,经调查后再作决定。
第六条、其他
6.1以上奖惩发生分值除另有规定外,其余均由办公室在当月工资中进行相应加、扣。
6.2奖惩执行中,有关责任人须认真填写相应表格。
6.3本奖惩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拟定,经公司研究讨论,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及执行。
中山市姑妈豆腐花办公室
2015年5月17日
公司员工奖罚条例2017-08-14 19:36 | #3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重庆市政府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责任与权限
第三条 责任与权限
(一)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二) 此规则的解释权归总经办。
第三章 运营程序
第四条 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三)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四)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五)有特殊贡献的也可在给奖金的同时辅之以晋级奖励。
以上奖励公司在年终根据员工表现予以年终奖的形式奖励。
第五条 处罚
对有违纪行为的员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第六条 处罚细则
(一)出勤:
1、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扣10元/次,30分钟内扣30元/次,1小时内50元/次,超过一小时视为旷工。(此项以总经办考勤为准,项目人员按公司微信群或项目考勤规定考核)
2、旷工:旷工一天扣罚当月绩效工资的20%,当月累计旷工三天扣罚当月绩效工资。项目人员未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3、病事假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病假期间提供医疗证明的按每天基本工资的70%发放,若不能提供医疗证明则按事假计算,不予计发病假工资)。
4、临时外出办事人员以微信群考核出勤情况,未按时传图片的扣20元/次。
5、会议出勤:按规定应出勤的会议,迟到10分钟内扣10元/次,30分钟内扣30元/次,迟到30分钟以上属旷会,旷会每次扣50元。会议除公司外派外出办事以外,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请假的按50元/次扣罚。
(二)工作任务:
1、严格执行公司会议制度,各部门不定时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一次部门会议并交会议纪要到总经办,若未召开的部门负责人扣罚50元/次。
2、不能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扣罚绩效工资50元/次(按任务计划单考核)。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区分情节给予扣罚当月绩效工资的50%--100%。
3、工作期间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分配而影响工作的,扣罚当月绩效工资的20%,严重影响工作的扣罚当月绩效工资的50%,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处分、降职降薪、直至开除;
4、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而使公司蒙受损失的或违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产品降级、报废、返工或设备损坏事故的;玩忽职守,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强令作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区分情节给予以下处分:
负全部责任的,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0%的处罚;负主要责任的,处以直接经济损失8%的处罚;负同等责任的,处以直接经济损失6%的处罚;负次要责任的,处以直接经济损失4%的处罚。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情节恶劣,无悔过态度的予以开除处分。
5、造价部不能按要求完成公司的任务全部门扣罚当月绩效的20%---50%,对材料的审批期限不能超过2个工作日,否则处罚100元/次。材设部必须做到"货比三家"选择性价比较高产品,不能以权谋私,如被发现有损公肥私之举,除没收非法所得以外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
及对公司造成损失程度处以500元以上罚款乃至开除。经营部对招标文件、图纸研究不透、其他因个人工作疏忽而造成的损失及出现原则性错误,对责任人处罚500元/次。
6、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同时从事个体经营,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扣罚当月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7、在工作岗位上打架斗殴,未直接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批评教育,并扣罚本人月绩效工资20%;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责任程度处以经济损失的5%--20%的处罚。
8、不遵守公司保密规定,泄露公司生产、经营或其它管理工作中属保密范围的项目、数据、图表,以及泄露保密范围内的文件、会议等有关信息的,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依法赔偿损失,公司保留法律追诉权利。
9、侵占、故意损害公司财物的,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惩处:
(1)以侵吞、骗取、欺诈、胁迫或其它手段侵占公司财物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照价赔偿公司损失的同时扣罚当月绩效工资的50%—100%,金额未达到司法机关立案标准的,同时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金额达到司法机关立案标准但未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视金额大小及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直至开除处分;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2)以窃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视金额大小、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等给予记大过以上直至开除处分。在处分期内再次非法占
有公司财物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3)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私自变卖公司财物,谋取私利或小团体利益的,没收其非法所得,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开除,公司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10、 员工在试用期、见习期违反规章制度,受到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 员工受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材料由总经办整理装入员工人事档案,作为考核员工的依据。
注:本试行条例试行期一个月,自2015年9月6日-----2015年10月5日试行。
本文来源:http://www.xieat.com/xinwen/98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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